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徐旦 | 女 | 1982.01 | 浙江大学/ 教育领导与管理 | 研究生/博士 | 高级讲师 2013.12 | 宁波北仑中学2003.08 毕业生分配 |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 专技六级 | 2019.6.30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专技六级 |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月7日起至2月1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87422031,联系人:袁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