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3月12日发布的《2026年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https://rlsbt.zj.gov.cn/col/col1229743683/art/2026/art_a395eab978b648999da676553d4062cc.html),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个岗位共40人。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6年)》(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8周岁的,凡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属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学校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学历、学位及职称、职业资格要求。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该处所用符号“/”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学校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认定。

4.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岗位代码“B19-26-01至B19-26-07”,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岗位代码“B19-26-08至B19-26-09”,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24点。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rsczp@zjbti.net.cn邮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中英文版本课程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JPG格式,像素250*350,分辨率300dpi),报名材料请打包并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作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代码为“B19-26-01至B19-26-07”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初审通过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岗位代码为“B19-26-08至B19-26-09”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4月10日在学校“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前,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1.考核招聘。岗位代码为“B19-26-01至B19-26-07”的招聘岗位,采用试讲、面试方式招聘。

2.考试招聘。岗位代码为“B19-26-08至B19-26-09”的招聘岗位采用考试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开展,考试以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第三方命题机构)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心理测评主要从心理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执行。

2.根据考试(考核)、心理测评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严格师德师风方面的考察,对不符合教师岗位和师德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依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监督与咨询

学校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纪委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招聘公告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受理应聘咨询,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支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422350

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室)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1.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6年).xlsx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骨干教师).docx

3.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专任教师).docx

4.学校人才引进办法中各类人才业绩要求(骨干教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