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社科院要求,为做好宁波市品牌升级研究基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围绕宁波市品牌升级研究基地研究方向,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申请人可自拟题目,填写《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第五轮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下午4:00。
二、项目立项及管理
1.宁波市品牌升级研究基地立项项目不少于7项。
2.基地研究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有三种:研究报告、论文公开发表、决策建议稿。
3.基地研究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其课题资助经费由研究基地负责,根据结题成果形式予以适当资助(如下表)。研究基地研究成果在发表或报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成果”。
基地研究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 | 资助金额 | 结题要求 | |
立项 | 结题 | ||
研究报告 (不少于1万字) | 资助 0.5万元 | 依据不同结题要求予以结题后相应拨款0.3-1.5万元 | 经市社科规划办结题鉴定或评审通过。 |
论文公开发表 | 在符合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免评条件的期刊上刊发1篇论文。 | ||
决策建议稿 | 在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主办的《社科成果专报》上刊发1篇决策建议稿; 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将追加5000元。 |
4.课题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结题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和研究报告的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期限为1年以上的须在2021年底接受市社科院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并提供相应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5. 2021年10月至2022年底期间基地项目申报特设后期资助,围绕宁波市品牌升级研究基地申报指南开展相关研究,其项目成果的“决策建议稿”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符合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该项目将直接立项为本基地研究项目,并与同类立项课题实施同额后期资助。
6.基地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要求完成结题材料,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经结题鉴定和评审通过后,由市社科规划办颁发结题证书。
7.申报面向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
(1)申报人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正在承担宁波市社科研究项目而未结题的;
(3)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交《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第五轮基地项目申报表》纸质稿1份,《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第五轮基地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1154987316@qq.com 。
联系人:陈娓娓(13616588139)、吕洪霞(13185901806)
办公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和楼401
附件3: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第五轮基地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宁波市品牌升级研究基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