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召开《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研讨解读会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学院发布时间:2020-01-14浏览次数:499

2020年1月13日,是学校《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文的第二天,也是寒假放假第一天。国际交流学院利用假期,于当日及时召开学院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研讨、解读会。会议由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丁春文作主题解读,王维平院长和全体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参加解读研讨。

此次学校发文的《关于课程标准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工商教〔2020〕15号)对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依据、基本内容和要求、程序和发布、执行和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还发布了操作性极强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模板。

通过解读,全体与会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课程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也是教育管理、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评价与课程考试的主要依据。

通过研讨,学院进一步明确了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依据、课程标准制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课程标准制定的程序和发布、课程标准的执行和管理;同时,结合下学期教学任务,学院就各专业、教研室及全体任课教师制定相关课程标准的任务安排、工作形式、时间结点等做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