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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高校,有着90多年的办学历史,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后曾更名为“宁波市立财经学校”、“宁波商业学校”。1975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直属学校, “浙江宁波商业学校”。1998年,筹建“宁波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浙江省首批成立的四所高职学院之一。
校园两面环水,环境幽雅,布局科学,展现了有较高文化内涵的新世纪校园风貌,是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及学术交流的理想园地。现设有商务学院、经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等6个二级分院,30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员工700余人。2006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

     

      因教学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招聘模具设计、模具制造工艺、数控工艺、数控维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运输规划与管理、金融保险、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动漫设计与制作、英语、日语、建筑学、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工民建、视觉传达设计、建筑设备、工程造价、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跆拳道(体育舞蹈)。
学历职称要求: 硕士、博士、副教授、教授。硕士以上学历要求有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技术、技能和科研能力。副教授以上要求在教学、教改、建设、科研等方面有较强的能力。
年龄要求,一般为:硕士不超过30周岁,中级职称不超过35周岁,博士、副教授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不超过45周岁。
有意者请点击学院网址或来电函查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联丰立交桥南堍 邮编:315012
网 址: www.zjbti.net.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 0574-87422815
联系人 :鞠老师 陆老师

     

一、 薪金、福利
  1、学校实行二级分配,完成规定综合工作量,达到考核要求。年薪:专业带头人15万以上,教授10-15万,副教授、博士8-12万,中级5-7万(人民币,税前)。
  2、社会保险和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住房补贴
  1、根据职别,依照国家货币分房政策给予提供购房补贴。对紧缺专业学院按其专业技术职务(经双方招聘时约定)提供购房无息借款,教授20万/户,副教授、博士15万/户(特别紧缺专业面议)。借款由借款人货币分房款抵扣,若没有抵扣或抵扣不足,余款在本校服务满10年后可转为补贴。专业带头人25万/户(可直接一次性补贴)。
  2、暂不考虑购房的教师由个人在校外租用住房的,学校每月给予住房补贴,标准为:教授1200元,副教授、博士800元;住房补贴年限2年期间如购买住房向学校提出借款或实施货币分房政策后,取消住房补贴。
三、其他
  1、安家费:教授、专业带头人5万元,副教授、博士3万元 (特别情况面议)。
  2、科研启动费:学院支持科研立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理科3万元,文科1万元(特别情况面议)。专业带头人20万(包括改善工作条件的设备购置)。
  3、教授、专业带头人家属随调,视情况安排工作。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特招聘模具设计、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投资理财、会计、计算机、环艺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带头人。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职称为正高(或符合条件的副高、博士)。
      对本专业(群)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前瞻性思维,具有带领本专业(群)团队进行较高水平的建设工作,胜任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且具有独立承接和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水平和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组织、协调团队发展的能力。我校为专业带头人提供良好的事业平台。相关待遇如下:
      1、薪金福利:完成规定综合工作量,达到考核要求。年薪为15万以上(人民币,税前);享受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住房补贴及其他:按国家住房货币化政策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25万元(模具设计、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在宁海产学研基地工作,或直接提供当地110㎡左右住房一套)。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含改善工作条件的设备购买等费用)。家属随调视情况安排工作。
      应聘者需要提供材料:
      1、 个人学习、工作履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配偶、子女情况。
      2、 本人专业特长、求职意愿、工作设想,有关要求。
      3、 近三年的教学科研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12月。
2、报名办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邮寄至我院人事处(详细地址见联系方
式),或发E--mail 至rsczp@zjbti.net.cn邮箱。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方式: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调配(流动)工作
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按面试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
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经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报市人事局核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http://www.nbrs.gov.cn)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www.zjbti.net.cn)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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